你的设备被盗? 不要让你的信息泄露给公众或个人. 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步骤:
- 立即 报告包含大学信息的设备丢失或被盗, 特别是如果这些信息被列为机密, 个人, 和/或专有. 所有丢失或被盗的国有设备也必须向大学警察报告,电话:323343-3700.
- 立即 完成 遗失或被盗电脑或电子储存装置报告 表格递交资讯科技保安及合规服务服务台(LIB PW 1070), 或者发电子邮件给 (电子邮件保护)
- 如果丢失了, 偷来的, 或者其他受损设备包含未加密的机密信息, 根据SB 1386,通知受害者的责任由发生安全漏洞的部门或部门承担. (见 报告遗失或被盗电脑或电子储存装置的用户指引.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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